
2007年3月21日中站营销服务部经理苑攸宇、王春平带领全体业务伙伴身披授带,组成方队,从职场徒步前往客户郑某家中递送赔款,焦作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潘申松将10万余元理赔款亲手送到客户手中,郑某母亲接到赔款泣不成声,郑某父亲郑重的向公司送上了“新华保险理赔及时”的锦旗,并连连说到:“感谢新华保险公司!”。
郑某,男,30岁,外出务工人员。2005年9月25日,郑某为其本人投保我公司《福如东海A款保险》,保额10万元,年缴保费3400元。
2006年12月31日,理赔人员接业务员许月玲电话报案,告知客户郑某在镇安县永乐镇柞小高速打工时,在工地因车祸身故。接报案后,理赔人员就本案迅速展开调查,经核实:2006年12月29日被保险人郑某在从住宿地前往工地工作的途中,扒乘工地的拉料车时不慎被车甩掉,被接料车撞伤,被急送往镇安县人民医院抢救,经抢救无效身故。经调查取证,张某出险情况属实,属于《福如东海A款》保险责任范围,赔付其受益人身故保险金101127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