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,为了维护您的权利,请您在投保前了解以下内容:
一、请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、《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》或《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》的合法机构或持有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(执)业证书》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。
二、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特别关注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,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满足需要,清楚您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。
三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,需要分期交纳保险费,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、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。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规定有犹豫期(您收到保险单并签字起的10日内),此时退保,你可以收回全部已交纳保费,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。犹豫期过后退保,保险公司对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,退还合同现金价值;对未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,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,早期退保会给您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,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。
四、投保分红保险、投资连结保险、万能保险时,在认真阅读条款的基础上还要认真阅读其产品说明书,要知道分红产品的红利是不确定的,分红水平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;投资连结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,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;万能产品虽有最低保证利率,但仅针对投资账户的资金,您所交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,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。
五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间必须有可保利益,否则保险合同无效,您对“本人;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有抚养、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、近亲属”以及书面同意您为其订立合同的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,可以为他们投保。
六、只有相互间诚信和如实告知才能公平地维护双方的权利,投保时您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讲清楚条款,同时也必须据实填写您的年龄、身份、职业、健康状况、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等,以确保您的利益和享受持续的服务,保险公司将对您所有个人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。
七、对投保书、健康声明书等均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,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,否则不仅产生麻烦和纠纷,甚至还会导致合同无效。
八、为了确保您的现金安全以及交费、领取的方便,请提供投保人的银行帐号并签署委托银行划款协议,保险费将通过银行系统划转,如果需要以现金的方式交费,保险代理人必须当场为您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,应注意索要保留。
九、投保申请提交后,需要投保人交付保险费,保险公司审核并签发保单时,保险合同才开始生效。此期间,保险公司可能会安排体检或补充其它资料,视体检结果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,您应该尽快配合,否则将会影响或延误生效。
十、保险合同通常会在您投保交费后的7-15日内送达,请注意亲自签收并检查收到的保险合同文本是否完整准确。